新闻资讯
+政策法规
+质检要闻
+地方新闻
+通知公告

新闻资讯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质检要闻

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19部门将于7月联合举办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

发布日期:2018-07-09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作者:   浏览次数:740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和《“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的有关要求,近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办、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广电总局、国家网信办、中国银保监会、国家粮食和储备局、国家林草局、民航局、中国科协、中国铁路总公司等19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级有关部门自7月17日至7月29日期间,围绕“尚德守法 食品安全让生活更美好”的主题,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食品安全主题宣传活动。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和《“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的有关要求,近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办、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广电总局、国家网信办、中国银保监会、国家粮食和储备局、国家林草局、民航局、中国科协、中国铁路总公司等19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级有关部门自7月17日至7月29日期间,围绕“尚德守法 食品安全让生活更美好”的主题,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食品安全主题宣传活动。

《通知》强调,各级有关部门在活动中要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战略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的重大决策部署,集中展示各级、各有关部门在完善体制机制,创新监管方式,依法履职尽责,推进“放管服”改革,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助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效,引导食品行业市场主体及从业人员开展道德诚信宣传,增强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引导社会各界参与食品安全普法宣传和科普工作,营造浓厚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

《通知》发布了《国家层面宣传周重点活动及分工方案》。今年宣传周将继续采用“主场活动+部委主题日”的组织形式:拟于7月17日上午举行国家层面主场活动;7月18日至7月29日,12家部门将先后举办“部委主题日”活动,先后开展食品安全“进万家”、全国儿童食品安全守护行动、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程交流会、食品行业组织公约发布活动、中小学校长食品安全研讨班、食品安全谣言治理行动、“新食局”公开课、食品安全媒体训练营等多项主题活动。

《通知》要求,各地要参照国家层面方案,组织开展有关活动,使用统一的“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标志,在全国形成上下统一的宣传主题。要动员和指导各类社会团体、市场主体、协(学)会,广泛开展诚信从业、知识普及等主题宣传活动。要做好宣传报道和新闻服务,积极融合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优势,切实形成全媒体全覆盖格局,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食品安全事业的浓厚氛围。

网站链接:http://foodsafety.ce.cn/

标识文件链接:http://www.ce.cn/2018saz/jj/201807/06/t20180706_29650434.shtml

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19部门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微信 QQ空间 QQ好友 新浪微博
帮助中心
委托流程
企业用户操作指南
检测机构操作指南
常见问题说明
  • 咨询电话:400-1090-315
  • 手机网站
    微信公众号

    合作伙伴:

    Copyright © 2017  中国质量检测网  All Rights Reserved 陕ICP备17018885号  技术支持:中易互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