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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消费投诉公示作用 江苏省消保委已对12216家企业公示

发布日期:2020-05-29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作者:   浏览次数:325

  5月24日,全国政协常委、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甘霖在全国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二场“委员通道”采访活动上表示,消费维权要让消费者真正地参与进来,加大力度推行消费投诉公示制度,聚焦投诉集中企业以及多发易发的问题,让信息更公开,市场更透明,消费更放心。《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获悉,截至目前,江苏省消保委已对省内12216家企业进行公示,效果良好。

  据介绍,2019年以来,中国消费者协会在全国大力探索开展投诉公示制度,加快向政府有关部门推送企业失信信息。2019年下半年,江苏省消保委“智慧315”经营主体消费信用指数正式在微信公众号上线,目前已对省内12216家企业按照投诉数量、调解成功率等维度进行分析公示。投诉信息公示系统上线以来,各企业均能积极配合,截至2020年4月,江苏省消保委“智慧315”平台和解成功率已提升至约90%。

  过去5年,江苏省每年消费投诉约12-13万件。江苏省消保委相关人士表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维权五大途径,其中运用最广泛的是向消费者组织或行政部门投诉,但由于信息不对称,很多消费者并不知道典型投诉问题以及如何维权。通过推行投诉信息公示系统,将充分发挥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让全社会来共同监督。

  首先,有助于消费者个体维权。很多时候处理投诉时,商家会想方设法规避责任。实行消费投诉公示后,商家所有的问题都会暴露在阳光下,由消保委调解,受所有消费者监督,将极大提高和解或调解效率。

  其次,有助于营造良好消费环境。引入消费投诉公示制度后,广大消费者参与进来,能够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大大降低消费者的试错成本,减少入坑概率,更能让每个消费者发现维权和消费痛难点,对关注度高的如预付式消费、汽车房地产等热门领域问题都会有直观感受,更好地提升维权意识和维权效率。

  最后,有助于起到消费教育与引导作用。过去信息不透明状态下,消费者个体对法律或维权状况都是靠自己的理解,有了消费投诉公示后,榜单一目了然,投诉量、处理方法等都有了标准,消费者对自己的诉求能够更好的把握。此外,投诉集中、负面缠身、口碑不佳的商家自然也会步履维艰,最终被市场抛弃。

  下一步,江苏省消保委在完善企业投诉量公示之外,将积极探索投诉个案内容公示,提升投诉公示效率,通过向相关行政部门和公检法系统发送警示等方式,提高对经营者的震慑力。同时,江苏省消保委还将致力于提升全系统维权技能,提高业务能力,保障投诉处理过程依法、客观、公正,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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