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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市场监管局推进执法办案电子取证工作

发布日期:2020-06-30   来源:新华网   作者:   浏览次数:376

  6月23—24日,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在滨州召开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执法办案电子取证现场会,会议通过对滨州市执法办案电子取证工作现场的实地观摩,总结全省执法办案电子取证工作情况,交流经验,分析不足,研究部署下步工作任务,推进电子取证在执法办案中的应用。省局二级巡视员邹兴祖出席会议并讲话。

  信息化时代的到来,市场主体发展的新模式、新业态、新场景层出不穷,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应用普及,现行传统市场监管执法办案模式已不能满足于市场形势发展的需要,面临着由传统执法办案模式向信息化、科技化、便捷化执法模式的转折。面对新形势带来的新责任、新模式带来的新挑战,滨州市市场监管局审时度势,提前谋划,投入专项经费200万元,用于电子取证室建设,出台了《电子数据收集提取与审核认定暂行规定》,在全国优先推出集现场勘察取证、在线取证、存储介质扣押封存、电子数据检查分析、审核判定等为一体的连贯式执法模式,为强化电子取证工作探索了可推广的模式。

  会议期间,与会人员实地观摩了滨州市局、滨城区电子取证实验室“智慧”执法情况,听取了滨州市局执法规范化建设经验介绍。会议指出,电子取证是执法办案中的一项新型工作,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实际,统筹谋划、全力推进,加大资金、人才、制度保障支持力度,积极推进电子取证在执法办案中实施。要充分认识电子取证在执法办案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推行电子取证工作是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山东行政执法程序要求的需要,是应对执法新业态新模式的需要,是推进信息化标准化“两化融合”的需要,是提升市场监管执法效能的需要。要突出抓好五项工作,一是思想认识要到位,要自觉担负起推进电子取证工作实施的责任;二是资金保障要到位,要加大资金支持力度,保障执法电子装备的配备;三是教育培训要到位,通过广泛开展业务培训,着力打造政治过硬、业务精湛、敢于担当的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四是规范使用要到位,要不断总结、完善,建立全省电子取证方面制度,规范电子取证行为;五是督导指导要到位,省局执法稽查局要担负好全省电子取证工作牵头抓总的职责,切实推进电子取证工作开展。

  全省16市局分管执法工作负责人和执法支队负责人,省局执法稽查局相关人员共 50余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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