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政策法规
+质检要闻
+地方新闻
+通知公告

新闻资讯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政策法规

《质检总局关于加强基层质监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审议通过

发布日期:2017-12-05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作者:何 可   浏览次数:903

质检总局召开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六次全体会议

审议通过《质检总局关于加强基层质监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

本报讯 5月12日,质检总局召开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六次全体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关于深化改革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明确改革方向。质检总局局长、党组书记、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支树平主持会议,在京党组成员、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成员王炜、张沁荣、李元平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质检总局关于加强基层质监工作的指导意见》《实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调整方案》《机动车安检机构改革方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证改革方案》《关于进一步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宜》《进出口货物检验检疫平均放行时间测算工作方案》《关于代码改革有关情况的报告》等文件。

会议指出,全系统紧紧围绕中央要求和质检总局部署的改革任务,坚持放字当头,主动出击,改革态度坚决、推进有力,各项具体改革任务能够服从大局、有序推进,各项行政审批权限能够瘦身成功,迈出较大步伐,取得阶段性、突破性成果。下一步,要继续坚决贯彻中央关于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积极稳妥地推进质检体制机制改革。

会议要求,要从党和国家发展的大局出发,从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国际趋势、百姓需求、自身发展等角度,认识改革的必要性,增强改革的主动性,形成共识、上下联动,推进质检改革的全面深化。要从质检工作实际出发,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充分调查论证,把质检事业改革方案设计好、制定好、完善好。要统筹协调、强化责任、分解任务、有始有终、形成闭环,使质检事业的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

质检总局全面深化改革各专项小组、改革办全体成员、各司局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微信 QQ空间 QQ好友 新浪微博
帮助中心
委托流程
企业用户操作指南
检测机构操作指南
常见问题说明
  • 咨询电话:400-1090-315
  • 手机网站
    微信公众号

    合作伙伴:

    Copyright © 2017  中国质量检测网  All Rights Reserved 陕ICP备17018885号  技术支持:中易互联